【合約管理】機電工程下包商品質管理(之三)
機電工程下包商合約管理—品質管理(之三)
在現代工程專案中,機電系統已成為工程運作的核心神經網絡。根據國際工程管理協會(IPMA)2024年報告顯示,全球機電工程糾紛案例中,高達67%源於合約管理疏漏與品質管控失效。本文將針對施工、驗收及保固階段,分享一些關鍵的管理措施與建議,供業界參考。
一、施工階段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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施工過程中,瑕疵與缺失的改善是品質管理的重中之重。根據法律規定, 業主對發現的缺失必須進行「定期催告」,給予下包商自行修改的機會,此時業主方能取得未來修繕不足的損害或費用,法律上這樣的要求,不僅能確保工程品質與經濟效益,也能避免後續因延誤或瑕疵引發的爭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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瑕疵項目最好能與原合約項目對應;並於估驗辦理過程進行扣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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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外,機電工程與土建工程之間的介面常是問題多發的地帶。例如,機電施工可能破壞土建結構,或土建作業損壞機電設施。遇到這類情況時,應即時處理、書面搜證並釐清責任歸屬,以減少相互賠償或重工的風險。
二、驗收階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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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驗收階段,應將「未完成工作」與「已完成之瑕疵」明確區分,兩者法律效果並不相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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應以書面形式記錄相關項目與數量。對於已完成但存在瑕疵的部分,應同樣進行定期催告,要求下包商按合約規範修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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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外,驗收缺失應對應原合約中的項目與數量,以便後續追蹤與管理。
三、保固階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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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固階段的管理需要注意法定時效。根據法律規定,自瑕疵發現時起一年內需行使權利,否則可能喪失索賠的資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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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需要動用保固保證金或委託其他廠商進行修繕,一樣必須先定期催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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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議先由代修繕廠商確認瑕疵範圍並作成書面,代修繕廠商即依據該瑕疵確認書面進行修繕費用的報價。修繕項目最好能與原合約項目對應,以便於後續的檢核與求償扣款舉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