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終止合約爭議】終止或解除契約--- 事由篇 (1/3) (圖2)

【圖2:終止或解除契約權利基本判斷指標】

 
業主權利
程度條款
 
對承商的違約終止(解除)權
業主權利
承商義務(終止或解除事由)
 
1
工程如期、如質完成
(1)承商無故不履約,嚴重影響進度或品質。
(2)放棄工程或公然拒絕履約
 
(3)違反不得轉包之規定。
 
2
承商履約擔保
承商未提出履約保證金
 
3
承商主觀上的履約能力
承商破產或發生類此嚴重財務問題
4
採購公正性
承商發生違反採購公正之情事
 
 
任意終止權
 
 
 
1
完成之工作為業主所需
業主可無理由任意終止
 
2
公共工程政策需求
政府之政策變更
 
承商權利
程度條款
 
 
業主違約終止(解除)權
承商權利
業主義務(終止或解除事由)
 
1
如期獲得相當報酬
業主未盡付款義務
2
即時獲得業主協力,確保工程順利進行
業主未盡協力義務
3
業主付款能力之履約擔保
業主未提出資金證明
 
4
業主主觀上的履約能力
業主破產或發生類此嚴重財務問題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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